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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罐曲奇诉皇冠曲奇不正当竞争二审胜诉,皇冠曲奇经销商被判立即停

日前,记者了解到,丹麦齐心蓝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麦齐心蓝罐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审理丹麦齐心蓝罐公司与优怡家(上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皇冠曲奇家国经销商,以下简称“优怡家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终审胜诉。

法院恳请上诉人优益佳公司停止虚假宣传,包括:2014年9月4日前生产的皇冠饼干的生产地为丹麦;停止成品宣传片的宣传,将皇冠曲奇的成品图案与欧洲宫廷角色聚会风格的图片、画面进行搭配;“皇家”、“皇家丹麦”、“皇家方丹”和“皇家丹麦”已被终止使用。此外,该报排除影响,赔偿被告丹麦启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适当诉讼费用4万元。

原料:丹麦启新蓝罐公司成立于1933年。作为丹麦王室指定的丹麦曲奇供应商,丹麦启新蓝罐公司旗下品牌Kjeldsens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产品销往世界各地,深受消费者喜爱。2009年,丹麦启新蓝罐公司获得丹麦皇家认证,允许其在成品标志、信头、包装和标签上使用丹麦皇家认证标志及其蓝罐品牌名称。这一认证是对丹麦蓝罐饼干身份的有力确认,也是对其成品质量的高度赞扬。

丹麦皇家认证标志应用于其成品后,丹麦启新蓝罐公司意识到优怡家公司经销的皇冠曲奇饼干显示了自己的曲奇原产地和质量,并以模糊不清的方式公之于众:优怡家曾在成品宣传中将产自印尼的皇冠曲奇饼干成品原产地标注为丹麦,足以构成消费者对相关成品原产地的误解;皇冠曲奇在其宣传中,使用了欧洲宫廷角色聚集风格的画面,并利用“皇家”、“皇家方丹”、“皇家皇家皇家”等宣传词,希望攀上“丹麦皇家品牌”的认证商誉。

丹麦启新蓝罐公司的表现表明,这些虚假宣传实际上构成了误导性虚假宣传,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纪律,扰乱了相关市场的竞争环境。为此,丹麦启新蓝罐公司开始了维权之路。2016年,丹麦启新蓝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农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中,丹麦启新蓝坦克公司胜诉。优加公司未-采取一审判决,于2018年1月11日提起上诉。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结论。

丹麦启新蓝罐公司表明其一直高度重视祖国的市场,尊重热爱祖国的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愿意与祖国的有关主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一起,创造一个优良、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该领域的健康进步,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而努力。

[记者]赵炳辉

[监制]赵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