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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胜:人力资源管理进入效能时代

制造商:穆胜产地:穆胜办事处(ID: HRM-YUN)

到底是什么效果?



在我的印象中,这个观点几乎是2012年到2013年的第一个。最初的时候,我们对这个观点是一致的,而且有相当多的误解。总而言之,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人为效应是人力资源有效性,可以翻译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有用性”,并考虑到实现目标的人力资源实践水平。这是对“目标”的片面看法。这个观点一开始并不新奇。它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后,学术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了共识。里面有两个入口:一个是内部体谅用户,一个是业务部门;另一种是体谅一些突出的成绩,比如离职率,培训计划完成率等。

两人都很尴尬:

体贴业务部门的反映,导致人力资源部门被定义为服务部门或者后勤部门,越来越弃重点。

在这里,我想重申一下,我不是不提倡人力资源部把事情做好,而是认为老板应该是人力资源部做事的合适人选。很多时候,老板和业务部门的态度是矛盾的。老板要平衡,业务部门要资源,老板要看结果,业务部门先要投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门如果非要强行巴结双方,那就只有里外了。不仅如此,还会让专注力丢弃标准,变得“扭曲”。

后者所倡导的目的一直是“人力资源集中的目的”。是否与公司业绩有直接对直接的关系,HR陷入了专注的深井。想一想,对于老板来说,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率下降20%有什么影响?员工敬业度提高10%会有什么影响?你以为主要数据,关于老板,你没什么感觉,关于业务部门,你也会以为我给HR做了卷子,我得了高分。

第二种人的效率是HR效率,可以翻译为“人力资源效率”。马上,人力资源侧重于作为业务来衡量的生产比率,这是一个局部的“结束”视图。具体来说,就是用人力单位来划分财务或市场成果,如人均毛利、人力-人工成本与产量的比率等。,说明某项人力投入是否产生了响应结果。这里指的是——标准就是硬碰硬,和生意有关。但有意义的是,在学者看来,这种认识并不是潮起潮落。在国外,这一观点最早是在上个世纪8月提出的,而在国内,直到2013年,我和我的导师彭剑锋才正式抛出这一观点。





通过穆胜研究所团队的考证,这一观点应该源于德鲁克。他在1973年的名著《治理:责任与实践》中提出“效率”是将产出与投入联系起来,认为“效率”与“把事情做对”相关,这也揭开了后来研究人力资源效率的序幕。值得注意的是,今天我们仍然在遵循德鲁克的指导,探索儒家经典的精髓——营与治。



国内文献大多将HR有效性翻译为“人力资源有效性”,这是一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