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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就没宅基地使用权了吗?

离婚了,就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了吧?

导读:一直有人咨询我这个题,说你们村拆迁了。他和这个村结了婚,结了婚就把户口迁到了这个村。现在他离婚了。村里说因为他离婚了,不能再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拿不到安置补偿款。于是,他来请教查,看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所以只要离婚了就不能再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了吧?案可以否定。对此,北京市高院作出的(2021)京第3048号《民事裁定书》进行了解读,认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所有人的公司成员资格,而非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附加条件。也就是说,即使之前已经排除了房屋成员之间的婚姻关系,只要其户籍气质仍为该房屋的农业户口,仍应认定其为该宅基地的正当使用权人。

律师事务所声明:婚姻关系能否存续与宅基地使用权有关系。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取决于私人是否是本村的公司经济组织成员。我只是认为,如果宅基地上有室内农业户口,就应该认定为宅基地的合法所有人。所以,如果你的同伴遇到村委会,告诉你离婚就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千万不要相信!而且只要你是公司经济组织的一员,就应该享有相应的补偿安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