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热点 > 正文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

标题: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公益性项目财政补的批复。

最近

永春县农民管理局-局网公布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公益活动财政补建设活动的批复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公益活动财政补建设活动的批复

永农[2021]14号

相关乡镇农民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公益性建设财政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厅〔2021〕43号)文件精神,我县根据省财政下达的补控制指标和年度工作安排,参加我县2021年度计划,现予批复(详见附件)。

乡镇要按照《永春县农民管理局-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村级公益活动划定的通知》(永春县〔2017〕121号)和《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印发福建市场公益活动财政励和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市场公益活动财政励和补偿实施办法,按照《事件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申办准村级公益事件建设,按照已批准的建设事件组织实施事件,加强治理和监控,加快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并按照操作规程乞求事件档案材料建设。

永春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双击可放大图片)

结束

▌申明:“永春人吧”微信发布此文旨在告知更多信息。如有产地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边肖,我们将实时更正删除。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