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事精选 > 正文

某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理当受罚

编辑案例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负责落实依法治国各项基本方略,加强法治人社部门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实力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2018年,四川人社系统共办理复议案件、休息保障监督案件、休息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从0.23万件到1.6万件、4.2万件不等。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题,给办案人员带来了一定的疑惑。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四川省人社厅发布了2018年四川省人社院依法行政蓝皮书和2018年四川省人社院典型案例白皮书。《蓝皮书》在里面展示了全省人社系统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升法治政府和法治局机关建设等方面的全部优秀成效。《白皮书》总结了30个鲜活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是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活教材。

四川人社将从白皮书中摘录部分案例,在微博微信上推送,欢迎我们以案学法。

今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应该受到惩罚。

基本事实

2018年3月5日,某区休息监察大队接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工作人员龚某的举报信,告知其工作期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网络公司是否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区休息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依据《休息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立案检查。

检查和处置

据了解,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6日,法定代表人蒋某,资本200万元。公司位于某区,公司员工40多人,主要从事网络的推广工作。通过检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与休息者签订休息条约,未在社会保险机构开户,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题,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某区人社局休息保障监督有限日整改指令书》,恳请其整改。该公司针对其存在的题,向区休息监察大队提交了书面整改方案,并根据乞讨情况,到社保包办登记了户口,并按方案为工作人员进行了缴费,缴纳了社保保险。

鉴于该网络公司虽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但可以或可以尽力处理犯罪活动,区人社局决定对该网络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故作出《某区人社局休息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网络公司罚款1万元。公司已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

个案分析

这个案子无非就是其他人告他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题。但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不与休息者签订休息条约、不建职工小花名册、不按规定到社保机构开户登记等一些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件。一个网络科技公司,比如一个网络公司,在领域上有很多乱象,执法熟悉度比较薄,很难处理受伤的休息人,因为依法努力就业不辛苦,力度不强,也很难处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执法熟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