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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2022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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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建议对《肇庆市场居住区环境治理条例》进行立法。该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10月15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首部关于人居环境治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八章五十六条,

主要是明确了一般原则。乡村规划和建设。

职业垃圾处理。事业污水处理。

市场下跌面临促销。保证监护权。

和执法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Xi * * * * *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主要指导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通过连续开启“三清”、“三取消”、“三整治”,人居环境“厕所革命”扎实实施,全面启动。但随着经济社会和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题,如违规建房、乡村建设无序、群众生活环境基础设备和群众服务设备投入不足、脏乱差环境整治亟待加强等。因此,通过地方立法和制度法治理念,应对人居环境治理的突出题,构建长效治理机制,提高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恢复振兴战略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有三大制度改进和亮点:

1.考虑到人居环境治理涉及部门广,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特点,省内外其他立法实践较少,市人大常委会努力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改变了以往由政府部门、部门起草提案的形式,首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工作委员会的负担条例的起草组织工作已直接完成。 经过第三方立法起草小组起草,相关各方密切配合,精心构思框架内容和制度方案,反复修改,最终高质量完成了立法任务。





2.针对我市农村规划适用性和针对性不高的质疑,《条例》对农村规划工作的全过程、事中和事后进行了界定,突出强调农村规划要落实一定的约束性目标,控制好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

针对未经批准建房、乱占耕地、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地质灾害高发区建房等市场倒逼建设的无序现象,《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明确了选址、审批、验收等主要枢纽。农村住房建设,完成市场下跌宅基地的招投标规范化审批管理。

通过建立县、镇两级巡查和工作台帐制度,对农房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同时,为了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典籍所承载的特有传统知识,《条例》第五章专程对传统村落、历史典籍、古树名木的守护方式和守护方法进行了界定。





三。《条例》第三条对人居环境治理进行了界定,坚持政府-局主导、村民为主体、社会-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