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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法再次进行审议

2013年6月,国务院参与了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前期立法计划,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牵头修订。10月10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国务院提交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实施四年多的《食品安全法》面临重大修改。

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初次审议

2014年6月2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农民会堂开幕,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后的草案在祖国的全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两次审议

2014年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的一大亮点是增加了转基因食品的定义,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应当按照定义进行标识。未按规定标注标志的,没收犯罪所得、生产设备、器材及其他物品,可以并处货值金额最大值五倍至十倍的罚款。情节恶劣难以处理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



2015年4月20日上午,第十二届世界农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与两稿相比,第三稿只是修正了一些有争议的关键题。如果常委会的大多数工作人员不阻止这一草案,常委会应该投予以纠正,使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生效。